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经中共屯溪区直机关工委批准,屯溪城建投公司党支部于6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首届支部委员会,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于同志当选支部书记。
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国资委派员到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