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TXCT-2019-091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老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由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代建单位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根据国家和黄山市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理服务,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验收。
2.4招标控制价:以实际项目建安中标价为准(机房、电梯等设备采购监理费用不计),监理最高费率限价均为1.5%。
2.5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监理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及机房、电梯等设备安装的监理工作(机房、电梯等设备采购监理费用不计)。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从项目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小型项目监理库成员。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资格。
3.3 其他要求:
3.3.1项目总监须已在监理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3.3.2本项目不计取延期监理服务费;
3.3.3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工程税收入屯溪区区级库。
3.3.4中标后须协助业主办理后续相关证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17时30分,符合投标的企业到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凭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15时00分,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至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报价函(密封),开标地点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4楼)。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59-2325890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9-2334139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