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共皖南特委纪念馆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共皖南特委纪念馆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老街69号(原合记春中药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7日
联系人:汪先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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