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7月2日至7月16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2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公司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3个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屯溪城建投公司党支部迅速付诸行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于2019年5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此次巡察后,公司党支部要求所有新入职的党员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正常参加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2019年底,公司有12名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公司支部,2020年新入职两位党员也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公司支部。二是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目前,在原公司章程基础上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公司章程已报请区国资委核准。三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屯溪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企业党建的各项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
整改情况: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组建国投集团的契机,逐步完善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形式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深入学习为引领,清醒认识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坚决做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偏差不打折扣,确保上级要求开展的各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公司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自觉认领整改责任,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深刻剖析原因,将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四)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对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工程部全体人员对《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标后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集中再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并要求工程部全体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对发生签证变更的项目,严格把关,及时办理相关资料送联审办审核,手续完善后方可送审。二是立即组织对工程部所有送审项目的送审资料进行逐一复查。经查,除该项目外,其余送审项目发生变更签证的,均经区联审办审核通过,其他送审项目未存在违反标后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情况。三是公司立即要求工程部相关人员补办标后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区联审办,召开联审会进行审核并通过,立行立改,目前该项目审计资料按标后管理办法已齐全,完成审计。下一步,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在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阶段及时介入,与设计单位,造价编制单位共同踏勘现场,参与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使图纸、工程量清单更加符合实际,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变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及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司管理层及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如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岗双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以及监督制度等。
(六)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对廉政风险点防控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成立公司内部廉政风险点防控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二是紧盯公司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采取自己找、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三是坚持教育先行,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通过经常性组织观看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提高员工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四是充分发挥区审计局委派监事的作用,目前,经区审计局委派专人担任我公司监事,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对公司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集中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
(七)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和完善公司慰问手续,做到附件不全不予支付;三是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手续,公司全体人员已自行学习《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黄财行〔2016〕114 号)文件内容,并制定《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管理办法》。目前有关问题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八)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定点接待规定。目前公司已于多家公司签订定点接待协议,指定专人权限签单,按季度开票转账,规范用餐标准和陪客人数,杜绝铺张浪费,规避个人消费报账行为。二是各部门加强工作的细致性与严谨性,严格依据公司公务接待制度进行接待与报销。目前已组织综合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屯溪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制度》等文件内容。
(九)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业务合同、劳动合同的整改和排查。认真排查每份业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关注合同签订细节,确保劳动合同实效性和准确性,排查中发现部分合同排版未按标准格式排版,现已整改。三是加强合同签订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建立合同内审制度,确保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法合规。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
(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公司党支部成立后,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经公司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定,特别重大事项报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今后凡涉及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要求,履行报备手续,严格招聘流程。
(十一)人才队伍建设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司薪酬体系构建与企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并向人社等相关部门多方咨询和征求意见,对原有薪酬体系和结构进行优化,已经多次会议研讨,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工作中。
(一)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落到实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真正整改到位,对没全面整改到位的,继续补缺补差,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加快整改进度,做好收尾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大整改力度,紧盯每个具体问题,一个一个整改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支部和支委成员要牢固树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巩固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公司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屯溪城建投公司党支部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