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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0年05月26日      来源:屯溪城建投

本项目(项目编号:HJACG2020C024-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

期限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主要成交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屯溪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工期70日历天, 应跟随装饰进度分段配合实施。

名称: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  

联系人:俞女士

电话:0559-2587453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屯溪区阳湖镇新安养生谷25幢一单元501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9-2580150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6000

名称:黄山新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碧阳路 3-16 号

 

 

940000

名称:屯溪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规格型号: /

数量:1项

单价:940000

罗慧

巴艳

张佳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项目服务要求

工期70日历天, 应跟随装饰进度分段配合实施。

成交供应商业绩

/

其他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20513日;

2、开标(采购)时间:2020525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20526日至2020527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屯溪区阳湖镇新安养生谷25幢一单元501室 ),联系电话:0559-2580150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2596425)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屯溪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屯溪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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