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 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 保持监管的意见》(办水保〔2019〕160 号)等相关文件,2020年8月27日,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主持召开了黄山市屯溪区百鸟亭小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黄山市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黄山市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1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黄山市屯溪区百鸟亭小学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1日,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