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九龙园区排水防涝(修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 17 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TXCT-2021-046
2.项目名称: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九龙园区排水防涝(修复工程) 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九龙园区排水防涝(修复工程)的方案设计、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并确认后7天内完成可研编制、可研评审通过后1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1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2.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时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
3.方式:携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到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备注:所有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4楼)
六、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17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标书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5点30分分,开标地点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4楼)。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拨款。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免收。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9-2553091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9-2325839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59-255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