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之“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公共资源,解决“行车难、停车难”问题,规范停车行为,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使用率,疏导道路交通,现就屯溪区江南新城(阳湖片区)新安大道等11条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及停放收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 自2021年8月13日起,我司将位于八一大道、新安大道、洽阳路、南滨江路、阳湖东路、徽州大道、兴昱路、兖山路、怡阳路、红星路、稽灵山路等11条路内停车泊位,陆续进行经营管理。
2. 为规范公共停车泊位管理,稳妥推进公共停车泊位停放收费,确定八一大道、新安大道的停车泊位在2021年8月13日至9月12日期间为委托管理试运营期;徽州大道、南滨江路的停车泊位在2021年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为委托管理试运营期;怡阳路、兖山路的停车泊位在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期间为委托管理试运营期;稽灵山路、阳湖东路的停车泊位在2021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期间为委托管理试运营期;兴昱路、红星路的停车泊位在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期间为委托管理试运营期;洽阳路的停车泊位在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12日期间为委托管理试运营期。试运营期间,不收取停车费。
3. 自2021年9月13日起,委托管理的停车泊位将陆续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黄价字〔2018〕38号)执行。
特此公告。
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