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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发包公告
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来源:屯溪区国投集团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招标控制价:约28.3万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广场提升改造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只接受在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库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取的评标办法

合理结算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8:00至2021年12月23日17:00(工作时间);

5.2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请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口金溪大厦六楼)报名。

5.3、报名后同时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屯溪区前园南路口金溪大厦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5:00时,(开标地点: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各投标单位需安排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报价到现场参加比选,否则按弃标处理。

6.2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8日15:00时,地点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25893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昱兴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9-2310646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金溪大厦6楼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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