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XCT-2022-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黎阳镇安置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 | 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4楼)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 号(黄山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 1-3 层))第一开标室 |
2 |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内承诺 | 必须承诺: 1.总监在监项目不超过2个。 2.总监每月在现场履职不少于12天。 3.所组成的监理部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理工程,其中总监代表每月在现场不少22天,其余人员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8天。 4.中标人及其拟任项目总监不能有其自身原因使本项目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从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工,若有,招标人则取消该项目后续部分监理。 5.所有配备人员为投标企业缴纳社保的在职职工。 6、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 7、本项目不计取延期监理服务费。 8、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招标人移交符合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的档案资料三套。 9、因监理单位监督不力造成的,愿意接受以下处罚:(1)施工进度延误的按1000元/天处罚,在进度款中直接扣除;(2)安全方面: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5000元/次处罚;(3)质量方面:如项目出现施工质量事故的,按5000元/次处罚。 10、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11、满足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每缺一个承诺扣 1 分,扣完为止) | 必须承诺: 1.总监在监项目不超过2个。 2.所组成的监理部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理工程,其中总监或总监代表每月在现场不少25天,其余监理人员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5天。 3.中标人及其拟任项目总监不能有其自身原因使本项目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从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工,若有,招标人则取消该项目后续部分监理。 4.所有配备人员为投标企业缴纳社保的在职职工。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 6、本项目不计取延期监理服务费。 7、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招标人移交符合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的档案资料三套。 8、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9、满足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每缺一个承诺扣 1 分,扣完为止) |
3 | 招标文件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资格性审查表 | 供应商诚信履约 承诺函 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书需落款联合体。 | 供应商诚信履约 承诺函 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油山路17号
联系方式: 0559-2327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39号
联系方式:0559-2151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灵飞
电 话:0559-215150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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