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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2024-2026年度市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来源:屯溪区国投集团

项目概况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2024-2026年度市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裕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CT-2024-005-2
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2024-2026年度市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7万元/年
最高限价:29.7万元/年
采购需求: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2024-2026年度市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4 年3 月20日-2026 年3 月19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在本合同服务期内,若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终止委托采购人购买市容管理服务服务,至终止之日起视为本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投标供应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需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纸质响应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8点00分至2024年0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山市裕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新城时代大厦A座16楼)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前往黄山市裕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65246384@qq.com并将报名原件邮寄至黄山市裕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投标保证金
(1)金额:5000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之一(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谈判,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名:黄山市裕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牡丹支行
帐号:1310001509200029414
②采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方式,保函模板详见附件。
注意: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后,放弃参与谈判的,应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559-2325816)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联系方式:0559-232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市裕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城时代大厦A座16楼  
联系方式:0559-232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俞工
电    话:0559-2321558


附件: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  (采购人)  
开立人获得通知,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标段编号)的         (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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