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黄山市屯溪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黄山市屯溪区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阳湖镇充电桩增设工程(一期)(二次)(HJAGC2024G13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河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钜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明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合肥巨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安徽振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忠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 12 号利港尚公馆2幢909-916号(联合体成员: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0号盛隆电气集团总部1-2)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城文明中路12号 | 黄山市屯溪区昱东街道天都大道天都大厦1501-11号(联合体成员:肥东县石塘镇石塘社区银桥街26号) |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林大道77号阳光商都C号楼407室(联合体成员: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大话南门壹中心807室)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古溪29-32号楼111-113室(联合体成员: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八官线隆兴花园西200米特色农创会展中心E区011室) | ||
资料公示 | 安徽河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钜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明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合肥巨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安徽振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忠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809523.09元 | 3810418.36元 | 3810636.62元 | 3809246.53元 | 3805868.75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曹丽丽 | 吴昊 | 宋彩云 | 吴婷婷 | 凌强 | |
相关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182188533 | 皖234222212425 | 皖234232311853 | 皖234131566573 | 皖23422220761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6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吴工、0559-23258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徽派美食城1幢15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朱工、0559-2311596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1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0559-2311596 联系人:朱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9-2351788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 清单B值抽取.pdf
附件: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pdf
附件: 清单抽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