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TXCG-2018-27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代建单位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招标控制价:435304.67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墙面、天棚吊顶、墙体改造、地砖铺装,包含装饰、安装及零星土建等项目清单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其他要求: / 。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符合投标的企业自行到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与新园路交叉口金溪大厦六楼) 支付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随时关注并随时关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ahtxq.gov.cn/(打开后点击“信息公开”→屯溪区财政局→招标采购→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15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黄山市屯溪区采购中心(阳湖政务新区兴昱路7号西裙楼103)。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于 联系电话: 0559-23258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雪琪 联系电话:0559-2310646
七.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屯溪区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0559-259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