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HJAGC2026G117A | 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汇小区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 公开招标 | 217.0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汇小区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HJAGC2026G117 原公告日期:2026年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6.详细评审标准(B类)-工程承诺-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修改为: 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1)总监理工程师已在监理项目不得超过2个。 (2)监理单位中标后需提供人员任命组成及分阶段任命人员进场计划表,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6.详细评审标准(B类)-监理人员素质-各专业人员配套 修改为: “根据《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规定,本项目除总监及总监代表外,最低配备人员要求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其他专业人员1人,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在满足上述配备人员资格和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全部符合以下专业或相近专业要求的得满分6分,每有一项专业或相近专业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运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工程与交运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为相近专业;园林绿化(要求专业)、给排水(要求专业)与市政工程(配置专业)为相近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2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机电工程专业1人;☑电力工程专业1人。 其他专业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 3.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9.补充条款-9.1(3): 修改为: “监理单位在监理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总监、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若需更换,监理单位须提前28天向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并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人员资历和业绩必须满足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不低于原人员资历,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违约金按照:总监100000元/人/次;总监代表5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20000元/人/次,同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资格、能力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低于原人员资格、能力的,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再更换,监理单位不能满足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监理单位还应承担监理服务酬金10%的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8号昱城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59-2325893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市昱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8号昱城大厦商业办公楼701号705、706室 项目负责人:蔡雪松 电话:17375356265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黄山市昱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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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