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XCT-2019-041
为确保屯溪区珮琅西路延伸段附属工程项目正常、有序、合法、合规地实施,依据国家、安徽省、黄山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现拟对本项目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进行采购,请各单位踊跃进行投标。
一、工程项目主体
项目业主:黄山市屯溪区交通运输局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屯溪区珮琅西路延伸段附属工程项目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代理全过程程序实施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需为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定单位招标代理中标库成员。
四、预算及采购需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咨询费预算为4.2万元,投标费率限价2.8‰。
2、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对珮琅西路延伸段约3.2公里的道路进行道路亮化、绿化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及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自确定中标结果后7日内必须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逾期追究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15:00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19年6月10日15:00
5.3开标地点: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定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结算价法。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单位为第一中标预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预选人,以此类推。最接近基准价的报价绝对值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确定排序。
6.2.1 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特点、要求和投标企业自身实力,以对投标限价合理的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为投标报价,费率报价的最终按中标价结算。
6.2.2投标费率限价2.8‰(报价时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6.3.1检查投标人的有效性→由招标人随机抽取c值系数→拆封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b值)→公布中标预选人;
6.3.2按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的单位为第一中标预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预选人。
6.4.1 评标基准价(b值)计算方法:所有在投标限价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值(如在投标限价范围内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凡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6.4.2 由招标人从以下系数中随机抽取c值:0.98、0.99、1.00、1.01、1.02;
7.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若干规定》(黄政办[2016]18号)规定办理。
7.2若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愿意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招标活动(并取消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库成员),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7.3本次投标标书一正一副,无需区分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封面统一写:“xx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并密封。
7.4投标文件包含投标函、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投标承诺书、服务质量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格式的自拟)
八、联系方法
项目业主:黄山市屯溪区交通运输局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59-2325890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附: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收费为(费率): ‰。
据此函,我方宣布按如下条款执行: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公告内容。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承诺组建项目组,配合业主及相关单位并按承诺的周期保质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