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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区委区政府礼堂LED显示屏、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19年08月19日      来源:屯溪城建投

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9Z132)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采购人

采购代理

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

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黄山市屯溪区区委区政府礼堂LED显示屏、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项目

一批

名称:黄山市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59-2325839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项目负责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559-3513889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4000元

名称:安徽和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1368246元

名称: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品牌:蓝普

规格型号:P2.5

数量:80.28平方米

单价:9500元

宁曙光

汪立泉

  静

吴裕亮

吴惠明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逾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中标供应商业绩

合同名称: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音视频改造项目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729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819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819日至2019820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联系电话:0559-3513889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2596425)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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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招标文件(挂网定稿):黄山市屯溪区区委区政府礼堂LED显示屏、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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