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收到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议,现回复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近4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内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的时间要求能否改为近5年?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原上传图纸资料内容较大,部分投标人反映无法正常下载,现重新整理上传,图纸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不变。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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