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议,现回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信用评价情况,采用的是2015、2016年度信用等级, 本项目为2019年招标项目,是否将连续两个年度信用评价改为2018年度及2017年度?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信用评价情况现修改为:
按以下原则确定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两年均为AA级的得2分,若为(AA+A)级的得1.8分, 若均为A级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1)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17、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有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在上述(1)中全部没有或个别年度没有评价等级时,依次按以下优先顺序引用相应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
A.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B.在A中均没有评价等级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时,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备注:若在A项中没有正式发布的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时,则采用2016、2017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交通运输局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