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屯溪区江南新城亮化工程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来源:屯溪城建投
本项目(项目编号:TXCT-2018-105)以 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主要成交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屯溪区江南新城亮化工程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名称: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座1401号 | 259000元 | 名称:屯溪区江南新城亮化工程方案设计服务 | 程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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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15楼西侧 |
| 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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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洽阳路 6 号 |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 规格型号: / | 鲍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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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本项目景观亮化方案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定稿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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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0559-2325890 |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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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金额: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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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25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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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项目服务要求 | 新安大道、徽州大道、南滨江路、佩琅西路等道路沿线建筑亮化、景观亮化设计施工及率水河大桥、文峰大桥、阳湖路桥徽州大道桥及稽灵山、人民广场等桥梁山体广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可行性研究编制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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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业绩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2018年 12 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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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采购)日期: 2018年12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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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成交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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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15楼西侧,联系电话:0559-2334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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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334139)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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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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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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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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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质疑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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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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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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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必要的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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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起质疑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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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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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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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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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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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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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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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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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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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